引用本文:.吉林确定11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[J].中国农业信息,2006,(9):17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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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确定11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
作者单位
摘要:
2006年,吉林省确定36个镇、115个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单位,在这些试点单位中,村镇结合一体或在乡镇、政府所在地的试点村占53%;体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,经济条件相对较好、中等水平、较差的村分别占33%、32%和35%,其中,贫困村24个,占20.9%;体现不同类型特点民族村、旅游村
关键词:  农村建设  吉林  经济发展水平  社会主义  经济条件  贫困村
DOI:
分类号:F32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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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y words: